中心供氧系统安装工程施工管理措施
一、与土建单位的配合:
1、进入施工现场后,与土建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,落实施工临时用水、用电及临时施工场地,我司人员应按项目部指定的用水、用电接点及临时用地位置,合理使用,以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。
2、由于前期线管预埋工作由土建施工,进场后首先与电气施工负责人联系,认真了解现场实际施工情况,并做好记录;条件成熟时双方做了交接工作,确保施工生产正常进行。
3、在施工过程中,安装人员不得随意损坏土建结构,确需割断结构钢筋时,由项目部土建技术负责人、监理现场代表、建设单位代表等共同解决,保证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不受破坏。
4、各平面层施工配合:各平面层在布置有安装物体的部位,土建作业完工后进行安装作业。因安装作业时间较短,且在楼层上架空作业,故需要的工作面较大,由土建专业统一按排。
5、场地使用配合:因施工工单位多,穿插作业多,对现场交通及场地使用应由土建专业负责统一安排,各施工单位之间相互协调处理。
6、成品、半成品的保护配合:安装施工不得随意在土建结构墙体上打洞,并注意对建筑物的保护,避免污染。土建施工不得损坏安装成品,不得随意搬动已安装好的管道、线路、风管等成品,不得以安装成品作为施工支撑点。
7、施工质量配合:安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,应配合土建项目部,尽量减少相互间成品污染,以保证安装工程观感质量不受影响。
二、与装饰单位的配合:
在吊顶内的管道、线管等安装完毕后,并经试验和检验合格,交装饰单位施工。检修孔配合:凡吊顶内设有管道阀门、风阀的地方,应设置检修孔,位置由双方在现场确定。
墙面装饰配合:安装在墙面内的管道、线管等完成后,并经检验和试验合格后,交装饰单位进行墙面装修施工,墙面装修完成后,安装配合装修队伍把在墙面的各类灯具安装好。成品保护配合:双方在施工中不得损坏对方的成品,互相保护成品,才能有效保证双方的工程进度。
三、安装各工种之间的配合:
由项目部每月(周)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,统一确定各工种施工内容并上报监理公司审核。安装工程各专业,应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月(周)计划,合理按排,并按项目部下达的完工时间内完工。
项目部负责人可根据各专业施工内容的多少,合理分配相关专业人员,各工种班组长应服从项目部按排,工种间应做好配合工作。
安装各工种的需遵循施工原则:先准备,后安装;先室内,后室外;先无压管、后有压管安装;先大管、后小管安装的原则。